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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伍溢
前言
2020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在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2021年6月1日有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2021年11月1日专条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事上升为国事。本文将重点介绍民事法律规定中关于未成年人年龄的知识和案例。
一周岁
一周岁以内的婴儿,一般情况下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在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形发生时,可受理父亲离婚请求。是否判决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定。
两周岁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离婚时,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在购买玩具等物品时需要成年人陪同,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学校一般应当承担责任。
小A今年五岁在其就读的幼儿园内玩滑梯时摔伤骨折,事发时小A所在班级老师未在现场。小A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小A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受伤,且系在无教师看管的情况下玩滑梯摔伤,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对小A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周岁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例如在书店购买几十元的书籍,也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赠与、奖励等。其他民事活动的实施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小B十一岁,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在某直播平台使用法定代理人的手机号登录,对多个账号充值40万元购买虚拟币进行打赏和消费,其母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平台退还充值金额。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B长期、连续使用法定代理人的帐户进行充值,并用于网络消费打赏,消费金额达40万元,金额巨大,明显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无证据证明其消费行为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小B的消费行为应认定无效。
小C今年十二岁,在某通讯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小C的家人发现该手机后将手机退还至通讯店,并要求店主退还购机款。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C作为年仅十二岁的学生,其擅自从家中取用3000元购买智能手机,此种行为超出了普通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所需的用途范围,亦明显超出了我国当前国情下一般民众接受和认可的未成年人处分财产对外交易的范围,其法定代理人也未追认该行为,小C实施的上述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效力。认定小C与通讯手机店的交易行为系无效法律行为,判决小C返还原物,通讯手机店退还购机款。
十六周岁视为成年人的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具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如借贷、签订合同、购买手机、电脑等行为合法有效。
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了解法律年龄的知识,了解不同年龄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意义,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履行监护职责。
- 作者简介 -
伍溢-律师
擅长领域:
公司商事,婚姻家庭与私人财富,刑事与合规
Mail:
y.wu@sg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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