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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承办首个跨省项目
中联上海 | 2023-01-09

业绩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承办首个跨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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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启动武汉XX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日作出决定指定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此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2年)》公布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首个跨省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而在重整程序前开展预重整,能够有效识别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虽然现行法律尚未对预重整作出明确规定,但多地法院均发布相关办理规程、操作指引或实施意见等,鼓励陷入困境的尚有重整价值企业及其相关利益主体,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进行协商谈判,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与司法指引功能,促进重整可行性提高,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允许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武汉XX公司和主要债权人代表共同推荐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及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经本所律师团队研究认为,武汉XX公司拥有自主创新的世界领先水平非粮生物质燃油技术,拥有将非粮生物质生产电、热、油、气、冷等五种能源商品的集成技术,拥有将固废危废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集成技术,拥有近万项专利技术,是生物质热化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的研发单位,其拥有的核心技术肩负国家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责任与使命,对国家极具战略价值,具有极大重整价值。于是本所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武汉XX公司的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工作方案,从预重整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四个方面制定了本案工作方案,致力于帮助债务人“起死回生”,实现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的共赢。


经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7日决定启动武汉XX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本案管理人团队由文瑶、沈川林、陈娇等律师及实习律师组成,并由文瑶律师担任负责人牵头总负责,分为财产调查、债权审核和监督、秘书处等工作小组,共同为武汉XX公司预重整一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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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7月,经过多年的开拓与深耕,破产重整领域已成为中联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凭借对行业生态的深刻理解及卓越的专业能力,中联的专业团队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武器,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协助债务人发现核心资产的重整价值,协调投资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充分沟通,起草重整计划草案,并就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法院进行沟通和工作报告,帮助企业突破困局、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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