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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房地产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实务研讨会在中联大连成功举办
中联大连 | 2024-03-26

3月22日,由中联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与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的“房地产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实务研讨会在中联大连办公室成功召开。会议除主办方的会员、委员参与外,还特别邀请了大连地区的各资产管理公司领导,共计五十余名嘉宾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戟律师主持。


会议伊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杨家君律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总经理王世波进行致辞并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随后分别从房地产破产的制度供给、金融与破产领域交流融合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本次研讨会可以对会议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研讨会分为两部分,邀请到多位破产清算领域的专业律师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嘉宾,围绕运用破产手段解决闲置土地和房地产停缓建问题进行讨论。

第一部份

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中联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张婷律师剖析了房地产企业救助困难的共性原因,并结合辽宁省高院2018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确定的基本工作原则,对如何救助房地产困境企业发表了自己的感悟。

辽宁省律协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胡良忠律师从其作为房地产破产企业管理人的角度出发,围绕房企破产的重要意义、管理人的具体做法进行分享。

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考核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夏竹君律师就实务中操作的破产房企拯救成功案例,分享了管理人可以采取的拯救措施及路径。

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吴杰律师对房地产破产案件中解决停缓建问题的路径进行了分析,认为管理人在该类案件中除了做好基础工作外,还有采取府院联动、利用好债权人会议等多种措施来帮助实现房企拯救的目的。

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企业破产重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中乾律师则围绕自己处理过的房企破产案例,提出了实践中管理人遇到的困难与障碍,希望能够通过府院联动等机制健全制度、得到解决。

第二部份

沈阳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胡旻华律师分析了在房企破产案件中重要的三个主体——“政府、法院、管理人”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

全国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会委员、中联律师事务所全国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刘颖律师从建设工程债权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管理人在房企破产案件中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管理人需要注意的债权审查确认问题。

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考核惩戒委员会主任王峻峰律师围绕房企破产与刑事案件的交叉问题进行了分享。

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宁波律师关注到为续建而产生的融资性共益债,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宣传交流委员会委员唐昆律师则根据自己处理过的房企财产,分享了管理人处置破产房企财产的处置措施。

自由发言环节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宋安州先生围绕实务中资产公司作为债权人的破产房企停缓建项目,从金融债权人角度提出了如何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供与会的各位嘉宾思考。

会议结束后,与会嘉宾纷纷表示对本次交流意犹未尽,同时非常感谢主办方能够搭建这样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希望本次会议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日后结合实务案例开展更加深入的研讨交流,共同推进辽宁省范围内的困境房企的纾困、拯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