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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筱娅
合同作为商事交易的证明,本身就是法律纠纷的高发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合同作为民商事行为的载体无处不在。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到签订主体权利、义务的承担,决定其是否能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故作为律师,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合同的审查,合同审查属于法律服务中的法律预防,是指从法律方面对合同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进行法律把关。1
一、 首先,合同审查需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 合法有效原则
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达到交易目的,必须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因此,在合同的审查中,应当注意与合同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等内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若违反了强制性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等,未必会导致合同无效,但是很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二) 平等原则
在商事交易过程中,具有优势地位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合同内容中体现这种优势是正当的,但是对于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的设定也应当保持一定的平衡,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于该合同予以撤销,这样也会影响交易目的实现。
(三) 内容具体明确原则
合同条款内容齐备、明确是对合同文本最基础的要求,若合同内容缺少必要条款,或者内容不清晰,可能导致将来合同履行过程中权责不明,产生纠纷。即便通过法律救济,内容不齐备、不明确的合同也将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埋下隐患。
(四) 可操作性原则
合同订立是为了在后期的履行过程中,通过双方适当的履约行为达到合同交易目的,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但实践中,所签的合同常常可能因为权利义务过于抽象模糊,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导致双方对于适当的履行合同没有判断标准。
二、合同审核是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针对不同的合同类型、交易模式、商业目的,甚至代表不同的主体,都有不一样的审核要点,所以合同的审核可能不存在制式化、标准化的审核方式,但律师可以在掌握法律条款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经验的积累,总结出一些合同审核的心得。笔者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分析在工作中总结的心得体会:
(一)合同当事人条款
1、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确定合同当事人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资格是合同审查的首要问题。尤其面对新客户进行初次交易时,需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的民事主体,自然人会涉及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会涉及是否为合法设立、登记的主体,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除了审核基本的主体资格问题,还需充分考虑交易对方的履行合同能力。查看当事人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以明确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是否与合同内容相适应。企业年检每年都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审查合同时,可以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应尽量避免与经营期限过期或未通过年检的当事人交易,因为交易的安全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
相关资质的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在某些特定交易中,需当事人具备特殊资质,当事人违法从事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活动将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在明确了交易双方的需求及目的之后,应首先检索此类交易是否需要特殊资质,再审查合作对方的资质,从而避免合同无效甚至行政处罚的风险。
另一影响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因素即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对方的涉诉情况,执行案件数量和金额,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初步排除与有信用缺陷的当事人合作。
2、当事人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合同一旦签订,交易双方便要受到合同内容的约束。明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更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当交易一方是自然人时,要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身份信息等。若交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在合同中注明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同时,可在合同的首部或尾部,明确双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便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好的沟通,以及往来文件的送达。
(二)合同标的条款
合同标的是合同约定所指向的法律关系,决定合同权利义务的实质,若合同标的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因此,对合同标的条款的审查必须注意是否约定的清楚、准确,以使得合同标的特定化,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的在合同中描述准确,必要时以附件等形式具体明确、细化。
同时,不同的合同标的,所涉及到合同签约方权利义务及风险、履约注意事项等完全不同。因而,面对特殊、不熟悉的合同标的,律师不妨先通过网络、行业内朋友等对该类标的的特点、行业惯例予以了解,进而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再通过法律知识审核合同中的风险。
(三)合同价款或报酬条款
价款或报酬条款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情况下,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对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对价。不管是价款还是报酬都需要在审核合同时对其涵盖的范围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例如,在实际交易中,对于价款的理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广义的理解,价款除了标的物本身的价值外,还包含运输过程中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第二种是狭义的理解,价款仅指标的物本身的价值,其他额外的费用统称为其他费用。故在针对合同价款或报酬条款时,需要明确其内涵和外延。
下篇将从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条款,合同违约条款,合同变更、终止条款,合同签署部分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
参考文献:
1.《企业合同审查法律实务》第二版,蔡世军主编。
- 作者简介 -
李筱娅-律师
擅长领域:
争议解决、劳动法、公司商事
Mail:
xiaoya.li@sg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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