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万泉
高级合伙人
上海办公室
普通话 | 英语
+86 21-6836 1233
wanquan.gao@sgla.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7/21楼
执业经历和成就

高万泉律师 1994 年起长期在上海法院系统任职,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通讯员, 编撰的案例中近十起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为统一全国裁判规则、填补法律空白作出了贡献。 期间还先后在二家基层法院主办、参与审理近百起民商事、刑事案件。 同时期,撰写的论文连续五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组织的学术论文比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协助推出了上海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三年间策划了数十场新闻发布会。 在各大权威媒体上报道过上百篇法治新闻、通讯报道, 曾获司法部举办的全国法制新闻比赛一等奖,并荣立全国法院系统三等功。

高律师 2007 年从法院系统转战金融系统,在某股份制银行深耕不良资产处置和清收 15 年。作为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在该领域享有一定社会威望、良好业界口碑,连续六年被推选为同业公会资产保全小组或专委会的组长或主任,连续四年获得银行业个人特别贡献奖。高律师擅长办理涉银行的主诉、被诉疑难案件。2012年上海银行业爆发钢贸授信风险后,他每年牵头内外部律师展开上千件法院诉讼和执行案件、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至数十亿元。针对虚假诉讼、虚设抵押、债务人低价转让股权等逃废债行为,发起撤销权诉讼来维护银行权益;针对担保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行为,提起刺破面纱追究股东无限责任并获得胜诉判决;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 起诉上市公司及高管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等。在应对数起银行被诉案件中,也展现出了极高诉讼技巧和娴熟应诉能力。

高万泉律师不仅纠纷解决方面具有娴熟的技能和专业素养,在不良资产化解处置方面更具有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2012 年,银行业钢贸爆发系统性危机。他带领团队人员迎难而上,三年内将 20 个市场,通过打包转让、债权转让、股权转让、股权重组、核销、协议抵债、司法抵债等多种组合,按时完成了数百亿风险资产的化解 。 在随后的大额风险资产处置中,又先后主导了奉贤木材城、松江钢贸市场、中弘股份、天海防务、中民嘉业等公司债务化解。特别在上市公司天海防务破产重整、鹿回头等 17 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程序中担任债委会主席,为 有序推进破产重整程序、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整体牵头与决定性作用。

执业以来,高万泉律师依旧专注于银行与金融、不良资产、 破产与重整等法律领域,整合自身经历积攒的资源,融汇法院与银行系统积累的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增值服务。高万泉律师团队专精于涉银行、金融类纠纷以及公司商事纠纷解决,目前为大连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稠州银行、华夏银行等以及民生金融租赁、大地保险、长城资管、苏州资管、光大金瓯等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专项代理等服务。同时团队还广泛涉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的大额融资纠纷、资本市场(包括基金、信托、债券)纠纷、供应链金融法律纠纷等。

高律师带领的团队不仅为委托人取得胜诉判决,更关注执行阶段清偿效果,部分案件清偿率达高到 100% ,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肯定。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华东政法大学 民商法法律硕士
荣誉奖项

2025 年,被 LegalOne 评为“2025 年度客户信赖律师 15 强:债务法律服务”。

业界评价

2017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18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19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20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24-2025 中联首届双年奖——商事诉讼(团队)大奖

大连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化解工作普通专家

社会职务

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

银行风险资产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浙江商会法律委员会、金融委员会联席秘书长

上海市宁波商会法律财税专委会副主任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首届首批调解员

上海北外滩特资金融调理中心 理事、春风调解 特邀调解员

工作履历

2022 年至今,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07 年至 2022 年,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1994 年至 2007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主办案件

(一)代理案件

1. 代理爱尔兰企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PAG)诉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等债券违约后承担担保责任,涉案标的本金 15 亿。本案系境外投资人所投资境内债券发生违约后,代理律师通过追究保证人担保责任,采用诉讼技巧避开主债权管辖限制,成功实现事先设定诉讼计划,获得胜诉判决;

2. 代理某银行上海分行与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未来应收账款质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代理本息合计 4.95 亿元。结合未来应收账款质押特点,创新了一套诉请方式,探索了一系列处置方法,在法院配合下获得成功经验;

3. 代理某银行诉舟山市金润石油转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执行案件,在抵押处置出现障碍重重的情况,另辟蹊径借道投资人,力逼债务人,将案件推进到破产预重整流程,涉案本息合计 6 亿多元;

4. 代理三亚某岛投资有限公司与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合计 28 多亿元。本案通过证明原告信托公司在已经丧失信托底层资产、信托计划应该撤销的情况,利用关联公司间循环转账实现背信挪用信托资金的目的,获得一审部分胜诉判决(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5. 代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王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并获胜诉,在本案中高律师确立了监管银行不应就开发商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类案典型判例,排除了当下烂尾楼盘频发的情况下银行监管业务的风险,对维护银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有标志性意义;

6. 代理张某诉周某、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撤销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案件,代理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再审终审胜诉判决。原告以 0 对价与目标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权溢价价值不匹配为由,主张否定转让股权的效力;高律师通过举证说明原告主张的所有者权益系形成时间、股权交易涉及多位股东对投资的一揽子安排等,成功使得法院认定股权交易并

无效力瑕疵,驳回了再审申请人的申请;

7.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肖某等、诉万某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类案,执行阶段分别实际代理清收到账 100.6 万元、93.48 万元,债权清偿率均达 100%;

8. 代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香港、BVI、 Cayman 十余家涉外公司美元债案件,通过快诉、保全、抵销等连环措施,在半年内清收回款 1500 万美元;

9. 代理某银行诉三家关联公司间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涉案标的合计约 7 亿元。面对急于保全和超标的查封限制等困难,通过充分调研并向法院阐述说明抵押写字楼的客观价值,排除法院疑虑,及时保全保障了债权人权利,受到了客户的赞誉;

10. 代理宁波通商行保兑仓业务二审案件。在一审代理律师将银行保兑仓业务当成普通合同纠纷在一审被判败诉的情况下,代理二审中利用银行专业知识,现将二审管辖法院从一中院转到金融法院。在实体审查中又引入保兑责任概念,使法官在纷繁复杂的业务结构和合同条款中能够清楚地理出保兑仓业务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从而可以明确适用九民纪要有关保兑仓的相关规定并获胜诉;

11. 代理某大型地产集团被诉撤销权纠纷 8 起群案,其中一起先行判决获得一审胜诉,待二审维持后其他案件一并驳回。在案件代理确立了民法典有关撤销权的立法精神,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自主经营权和市场交易稳定性之间如何寻求法律平衡中,探索出一条可以复制的代理经验。

12.代理东证期货与客户诉讼请求赔偿案件,面对客户无理缠诉,协调法院第一时间促成调解结案;

13.代理某融资租赁公司二审应诉,针对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从而影响对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定性,据理力争,最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切实维护了融资租赁公司合法权益;

14.代理广发银行被诉理财销售侵权案件,紧扣代销理财的法律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面对金融消费者的无理诉求,据理力争最终获得一二审胜诉。

(二)代理项目经验

1. 受客户委托,调动团队全部力量五天内对涉证大喜玛拉雅酒店债权展开物业资产、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公司对外负债等现场和非现场尽调,形成了完整报告和投资建议,为客户收并购项目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

2. 参与某企业以租代售方式收购了山东威海龙眼港项目,针对项目存在客观瑕疵,设计出了“以租代售”的交易方案,帮助客户取得了对目标资产的实际使用权,并锁定了买受期待权,同时对未来收益和风险提前作出公允安排;

3. 为上海金山区某镇工业园区项目发展建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存量资产处置、产业基金设立、不良资产处置等)向镇政府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政府开展深入合作;

4. 参与湖北某投资公司的债务重组,面对 13 家债权人近 20 亿的债务,协助委托人一家家协商洽谈,涉及债务处置方案,并结合破产程序重整某能源集团核心项目;

5. 担任上海虎头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悦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管理人负责人。

6. 代理苏州资管公司投资某重整企业股权项目的法律尽调、合同审查工作,为客户顺利推进交易保驾护航;

7. 代理光大金瓯对某国有企业名下房地产收购及焕新项目的尽调、法律意见、交易风险审查。

实务文章

《关于<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披豁免情形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要求间“冲突” 的辨析》,2025 年 2 月发布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将有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困境及救济》,2025 年 2 月发布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2025 年 11 月发布于《新兴权利》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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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金融
公司商事
不良资产处置、破产与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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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quan.gao@sgla.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7/21楼
执业经历和成就

高万泉律师 1994 年起长期在上海法院系统任职,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通讯员, 编撰的案例中近十起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为统一全国裁判规则、填补法律空白作出了贡献。 期间还先后在二家基层法院主办、参与审理近百起民商事、刑事案件。 同时期,撰写的论文连续五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组织的学术论文比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协助推出了上海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三年间策划了数十场新闻发布会。 在各大权威媒体上报道过上百篇法治新闻、通讯报道, 曾获司法部举办的全国法制新闻比赛一等奖,并荣立全国法院系统三等功。

高律师 2007 年从法院系统转战金融系统,在某股份制银行深耕不良资产处置和清收 15 年。作为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在该领域享有一定社会威望、良好业界口碑,连续六年被推选为同业公会资产保全小组或专委会的组长或主任,连续四年获得银行业个人特别贡献奖。高律师擅长办理涉银行的主诉、被诉疑难案件。2012年上海银行业爆发钢贸授信风险后,他每年牵头内外部律师展开上千件法院诉讼和执行案件、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至数十亿元。针对虚假诉讼、虚设抵押、债务人低价转让股权等逃废债行为,发起撤销权诉讼来维护银行权益;针对担保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行为,提起刺破面纱追究股东无限责任并获得胜诉判决;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 起诉上市公司及高管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等。在应对数起银行被诉案件中,也展现出了极高诉讼技巧和娴熟应诉能力。

高万泉律师不仅纠纷解决方面具有娴熟的技能和专业素养,在不良资产化解处置方面更具有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2012 年,银行业钢贸爆发系统性危机。他带领团队人员迎难而上,三年内将 20 个市场,通过打包转让、债权转让、股权转让、股权重组、核销、协议抵债、司法抵债等多种组合,按时完成了数百亿风险资产的化解 。 在随后的大额风险资产处置中,又先后主导了奉贤木材城、松江钢贸市场、中弘股份、天海防务、中民嘉业等公司债务化解。特别在上市公司天海防务破产重整、鹿回头等 17 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程序中担任债委会主席,为 有序推进破产重整程序、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整体牵头与决定性作用。

执业以来,高万泉律师依旧专注于银行与金融、不良资产、 破产与重整等法律领域,整合自身经历积攒的资源,融汇法院与银行系统积累的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增值服务。高万泉律师团队专精于涉银行、金融类纠纷以及公司商事纠纷解决,目前为大连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稠州银行、华夏银行等以及民生金融租赁、大地保险、长城资管、苏州资管、光大金瓯等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专项代理等服务。同时团队还广泛涉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的大额融资纠纷、资本市场(包括基金、信托、债券)纠纷、供应链金融法律纠纷等。

高律师带领的团队不仅为委托人取得胜诉判决,更关注执行阶段清偿效果,部分案件清偿率达高到 100% ,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肯定。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华东政法大学 民商法法律硕士

荣誉奖项

2025 年,被 LegalOne 评为“2025 年度客户信赖律师 15 强:债务法律服务”。

业界评价

2017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18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19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20 年度上海银行同业·年度奖项——个人杰出贡献奖

2024-2025 中联首届双年奖——商事诉讼(团队)大奖

大连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化解工作普通专家

社会职务

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

银行风险资产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浙江商会法律委员会、金融委员会联席秘书长

上海市宁波商会法律财税专委会副主任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首届首批调解员

上海北外滩特资金融调理中心 理事、春风调解 特邀调解员

工作履历

2022 年至今,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07 年至 2022 年,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1994 年至 2007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主办案件

(一)代理案件

1. 代理爱尔兰企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PAG)诉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等债券违约后承担担保责任,涉案标的本金 15 亿。本案系境外投资人所投资境内债券发生违约后,代理律师通过追究保证人担保责任,采用诉讼技巧避开主债权管辖限制,成功实现事先设定诉讼计划,获得胜诉判决;

2. 代理某银行上海分行与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未来应收账款质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代理本息合计 4.95 亿元。结合未来应收账款质押特点,创新了一套诉请方式,探索了一系列处置方法,在法院配合下获得成功经验;

3. 代理某银行诉舟山市金润石油转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执行案件,在抵押处置出现障碍重重的情况,另辟蹊径借道投资人,力逼债务人,将案件推进到破产预重整流程,涉案本息合计 6 亿多元;

4. 代理三亚某岛投资有限公司与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合计 28 多亿元。本案通过证明原告信托公司在已经丧失信托底层资产、信托计划应该撤销的情况,利用关联公司间循环转账实现背信挪用信托资金的目的,获得一审部分胜诉判决(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5. 代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王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并获胜诉,在本案中高律师确立了监管银行不应就开发商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类案典型判例,排除了当下烂尾楼盘频发的情况下银行监管业务的风险,对维护银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有标志性意义;

6. 代理张某诉周某、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撤销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案件,代理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再审终审胜诉判决。原告以 0 对价与目标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权溢价价值不匹配为由,主张否定转让股权的效力;高律师通过举证说明原告主张的所有者权益系形成时间、股权交易涉及多位股东对投资的一揽子安排等,成功使得法院认定股权交易并

无效力瑕疵,驳回了再审申请人的申请;

7.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肖某等、诉万某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类案,执行阶段分别实际代理清收到账 100.6 万元、93.48 万元,债权清偿率均达 100%;

8. 代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香港、BVI、 Cayman 十余家涉外公司美元债案件,通过快诉、保全、抵销等连环措施,在半年内清收回款 1500 万美元;

9. 代理某银行诉三家关联公司间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涉案标的合计约 7 亿元。面对急于保全和超标的查封限制等困难,通过充分调研并向法院阐述说明抵押写字楼的客观价值,排除法院疑虑,及时保全保障了债权人权利,受到了客户的赞誉;

10. 代理宁波通商行保兑仓业务二审案件。在一审代理律师将银行保兑仓业务当成普通合同纠纷在一审被判败诉的情况下,代理二审中利用银行专业知识,现将二审管辖法院从一中院转到金融法院。在实体审查中又引入保兑责任概念,使法官在纷繁复杂的业务结构和合同条款中能够清楚地理出保兑仓业务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从而可以明确适用九民纪要有关保兑仓的相关规定并获胜诉;

11. 代理某大型地产集团被诉撤销权纠纷 8 起群案,其中一起先行判决获得一审胜诉,待二审维持后其他案件一并驳回。在案件代理确立了民法典有关撤销权的立法精神,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自主经营权和市场交易稳定性之间如何寻求法律平衡中,探索出一条可以复制的代理经验。

12.代理东证期货与客户诉讼请求赔偿案件,面对客户无理缠诉,协调法院第一时间促成调解结案;

13.代理某融资租赁公司二审应诉,针对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从而影响对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定性,据理力争,最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切实维护了融资租赁公司合法权益;

14.代理广发银行被诉理财销售侵权案件,紧扣代销理财的法律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面对金融消费者的无理诉求,据理力争最终获得一二审胜诉。

(二)代理项目经验

1. 受客户委托,调动团队全部力量五天内对涉证大喜玛拉雅酒店债权展开物业资产、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公司对外负债等现场和非现场尽调,形成了完整报告和投资建议,为客户收并购项目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

2. 参与某企业以租代售方式收购了山东威海龙眼港项目,针对项目存在客观瑕疵,设计出了“以租代售”的交易方案,帮助客户取得了对目标资产的实际使用权,并锁定了买受期待权,同时对未来收益和风险提前作出公允安排;

3. 为上海金山区某镇工业园区项目发展建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存量资产处置、产业基金设立、不良资产处置等)向镇政府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政府开展深入合作;

4. 参与湖北某投资公司的债务重组,面对 13 家债权人近 20 亿的债务,协助委托人一家家协商洽谈,涉及债务处置方案,并结合破产程序重整某能源集团核心项目;

5. 担任上海虎头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悦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管理人负责人。

6. 代理苏州资管公司投资某重整企业股权项目的法律尽调、合同审查工作,为客户顺利推进交易保驾护航;

7. 代理光大金瓯对某国有企业名下房地产收购及焕新项目的尽调、法律意见、交易风险审查。

实务文章

《关于<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披豁免情形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要求间“冲突” 的辨析》,2025 年 2 月发布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将有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困境及救济》,2025 年 2 月发布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2025 年 11 月发布于《新兴权利》集刊